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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千县工程先进单位
省广播电视先进集体(双“十佳”)
全省广播电视系统 “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
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事业建设维护先进单位
全省卫生先进单位
咸阳市文明单位标兵
咸阳市“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
咸阳市新闻宣传先进集体
全市广播电视系统 “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
全市广播电视系统事业建设维护先进单位
市广播电视系统节目创优先进单位
市花园式单位、“绿色数字家园”
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先进单位
全国千县工程先进单位
全省广播电视先进集体(双“十佳”)
全省广播电视系统 “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
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事业建设维护先进单位
全省卫生先进单位
咸阳市文明单位标兵
咸阳市“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
咸阳市新闻宣传先进集体
全市广播电视系统 “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
全市广播电视系统事业建设维护先进单位
全市广播电视系统节目创优先进单位
咸阳市花园式单位、“绿色数字家园”
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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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
(二)领导彬县电视台、彬县人民广播电视台、彬县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三)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协调与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工作。
(四)指导事业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制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产业发展规划。
(五)加强社会管理,监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传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组织审查广播电视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广电系统内的音像制品日常制作与发行;管理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
(六)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管理体制的改革;研究全县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七)开拓科技事业,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
(八)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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