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 领导简历 | 远景规划 | 工作目标 | 工作纪实


















         榆林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
  国家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始于1988年,我省始于1990年,榆林市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始于1992年。经十多年来的努力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已经由开始的榆阳区一个县到2002年增加到榆阳、神木、府谷、横山、靖边、定边、绥德、米脂、子洲九个县(区)。十五年来,九个县(区)共改造中低产田59.3万亩,开垦宜农荒地7万亩,建设人工草场1.6万亩,建设节水农业示范项目1.5万亩,建设以淤地坝为主的农业生态工程19万亩,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102个,累计投入6.0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72亿元,省市县财政配套1.31亿元,群众自筹2.67亿元,银行贷款0.34亿元。
  在丘陵沟壑区,一个以“沟道治理坝系化、陡坡陡洼林草化、缓坡梯田节水化、庭院窖灌沼气化、致富目标产业化”为特征的山区生态农业建设模式已经形成;在北部风沙草滩地区的井灌项目区,全面推广了暗管输水节水灌溉技术,成为北部风沙草滩地区节水灌溉技术示范区。
  “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改善三大目标,坚持改造中低产田与建设生态项目并重,强化管理,创新机制,确保项目开发上规模、建设标准上档次、科技应用上水平、产业开发有突破,努力把项目区率先建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和全市的科技应用推广、产业结构调整的示范区。
  基本目标:
  1、改造中低产田33.5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599.3万公斤(其中优质粮食2523.8万公斤),油料187.6万公斤,干草2824万公斤,优质饲料作物975万公斤。
  2、完成小流域治理项目19.5万亩,生态项目区林草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10平方公里。
  3、扶持各类产业化经营项目51个。扶持种植业项目6个,营造经济林1.5万亩,种植蔬菜0.85万亩;扶持养殖业项目11个,养殖畜禽3.1万只(以羊单位统计);新建农副产品加工项目18个,续建9个,其中建储藏保鲜库3个容积3820方;建产地批发市场4个,面积2.44平方米;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实体3个。
  实现上述基本目标共需投资4.72亿元,资金来源主要有中央财政1.92亿元,地方财政0.98亿元,群众自筹1.53亿元,银行贷款0.16亿元,其它资金0.13亿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需投资2.70亿元,产业化经营项目需投资2.02亿元。

责任编辑:张锦荣 | 编辑:秦晓霞 | 技术支持:魏利娜 发布日期:2008年6月2日